ACEA要求欧盟委员会就第三国法律冲突出台尽职调查指南
ACEA于2026年10月23日发布立场文件,要求欧盟委员会就第三国法律限制供应链信息时如何履行欧盟尽职调查义务出台指南。
ACEA于2026年10月23日发布立场文件,要求欧盟委员会出台指南,说明第三国法律限制供应链信息获取或传输时,企业如何履行欧盟尽职调查义务。
统计范围:欧盟;2026年10月发布的政策立场文件;汽车行业整体供应链,涵盖乘用车、VAN、卡车和客车制造商。指标:ACEA的指南诉求及附件1所列欧盟立法。
ACEA称,第三国强制性法律可能使企业面临无法完全调和的法律义务,部分为车企做审计的机构被列入制裁名单或受到其他法律阻碍。文件未点名具体第三国。
ACEA的诉求包括:建立有文件记录、基于风险的“安全港”;认可认证、外部法律评估等替代证据;因可证明的法律限制造成的信息缺口,不自动视为实质违规;引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合规”原则,并给出明确边界和证据门槛。ACEA还要求欧盟委员会与第三国当局开展双边对话,并把该议题纳入欧盟贸易议程。
| 附件1所列立法 | ACEA列出的冲突点 |
|---|---|
| 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 | 供应链梳理受信息收集限制 |
| 欧盟强迫劳动条例 | 难以取得证明不存在强迫劳动的证据 |
| 欧盟毁林条例(EUDR) | 可能无法提交尽职调查声明 |
| 欧盟电池条例 | 原材料可追溯和独立核验受限 |
| 欧盟冲突矿产条例 | 第三方调查机构可能被列入制裁名单 |
| 欧盟报废车辆条例与电池条例 | 难以取得材料成分和再生材料含量证据 |
|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 | 可能只能用默认值代替实际排放数据 |
| 碳足迹相关措施 | 信息共享受限影响合规 |
| 钢铁“熔炼与浇铸”可追溯要求,条例(EU) 2026/1384 | 熔炼和浇铸国信息的披露或核验可能受限 |
| 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条例(ESPR) | 多级供应商声明和认证难以收集 |
阅读说明:发布机构为ACEA,代表欧洲17家主要整车制造商。文件封面标注2026年10月,发布日期以ACEA官方页面的2026-10-23为准。文件没有对比期。它是行业协会的诉求,不是欧盟已生效的豁免、指南或法规修改;“安全港”和“最大限度合规”是ACEA提出的建议概念,欧盟委员会尚未回应或采纳。附件1所列立法的适用时间表以各法规正文为准,这份文件不改变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