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通用合规
RoHS 2 — 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制 (2011/65/EU)
查看官方原文题名
Directive 2011/65/EU on 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EE (RoHS 2)
本页区分资料发布、意见程序与产品法规的实施时间;尚待核实的要求和期限会明确标注。
中文摘要
限制 10 类有害物质 (铅、汞、镉、六价铬、PBB、PBDE、DEHP、BBP、DBP、DIBP) 在车载电子电气设备中的使用,浓度 ≤0.1% (镉 ≤0.01%)。汽车有部分豁免 (Annex III),但信息娱乐、传感器、充电桩接口等普通 EEE 部件适用。
REGULATORY BRIEF
法规要点
覆盖市场:欧盟。区分文书程序、产品义务及实施时间。
- 文书性质
- 现行有效(Directive 2011/65/EU (RoHS 2))。
- 适用对象
- 原文未限定车辆类别或覆盖多类车辆,具体范围以原文为准
- 要求与实施时间
- 生效 2011-07-21;适用 2013-01-02。
官方来源核查:
- 市场
- 欧盟
- 法规编号
- Directive 2011/65/EU (RoHS 2)
- 最近节点日期
- 2013.01.02
- 文件类型
- 现行有效
- 相关车型
- 乘用车、商用车
- 关注度
- 关注
- 首个来源
- EUR-Lex
- 条目更新
- 2026.11.07
- 生效 / 适用 / 意见截止
- 生效 2011-07-21;适用 2013-01-02
官方依据与核查日期
EUR-Lex · 原文 ↗
本次来源查阅:2026.06.03;原文发布日期以官方文书为准。
摘要依据官方原文整理,未经律师审阅,不构成法律意见或适用性判断;条款与期限以官方原文为准。 来源最近查阅:2026.06.03。
FOLLOW THE RESEARCH
继续跟踪法规动态
查看已发布周报与法规摘要,具体期限以原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