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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电池

ELV指令-报废车辆指令

查看官方原文题名

End-of-Life Vehicles Directive

本页区分资料发布、意见程序与产品法规的实施时间;尚待核实的要求和期限会明确标注。

中文摘要

车辆回收目标95%、材料限制、设计要求、回收网络 将由 (EU) 2026/1738 车辆循环设计与报废车辆管理法规取代:该法规 2028-09-01 起全面适用并废止本指令,附件 II 重金属豁免延续至 2032-08-31(见 REG-20261031-141)。

REGULATORY BRIEF

法规要点

已对照官方原文

覆盖市场:欧盟。区分文书程序、产品义务及实施时间。

文书性质
现行有效(Directive 2000/53/EC)。
适用对象
车辆类别 M1、N1,豁免与门槛以原文为准
要求与实施时间
生效 2000-10-21;适用 2002-07-01。分阶段节点见下方“关键节点”。

官方来源核查:

市场
欧盟
法规编号
Directive 2000/53/EC
最近节点日期
2002.07.01
文件类型
现行有效
相关车型
乘用车、商用车
关注度
一般
首个来源
EUR-Lex
条目更新
2026.11.07
生效 / 适用 / 意见截止
生效 2000-10-21;适用 2002-07-01

关键节点

节点说明沿用官方原文的表述(多为英文),日期均已对照官方原文。

  1. Directive 2000/53/EC repealed by Regulation (EU) 2026/1738 (some provisions survive)
  2. ELV Art 4(2) and Annex II (heavy-metal exemptions) continue to apply until this date
查看官方原文 ↗

官方依据与核查日期

EUR-Lex · 原文 ↗

本次来源查阅:2026.10.31;原文发布日期以官方文书为准。

欧盟出版局 · 原文 ↗

本次来源查阅:2026.10.31;原文发布日期以官方文书为准。

EUR-Lex · 原文 ↗

本次来源查阅:2026.10.31;原文发布日期以官方文书为准。

EUR-Lex · 原文 ↗

本次来源查阅:2026.10.31;原文发布日期以官方文书为准。

摘要依据官方原文整理,未经律师审阅,不构成法律意见或适用性判断;条款与期限以官方原文为准。 来源最近查阅: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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